通知公告

郑州市教育局2016年与河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及市属事业各学校:

    为持续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位水平和业务能力,经研究,2016 年我局将继续与河南师范大学合作开展培养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范围
全市公办的幼儿园、 普通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正式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31 日, 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根据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进行确认。

三、培养计划
符合培养对象范围的考生通过 2017 年河南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之后, 郑州市教育局对录取的前 70 名教师进行学费补助。

四、学制及毕业待遇
2016 年与河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的教育硕士为非全日制, 学制 2 年,学习方式为不脱产。学员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 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及补助办法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2 年共计 16000元/人。 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顺利完成学业, 将建立以市财政补助为主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由市教育局、县(市、区) 教育局、教师所在学校、个人共同分担学费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具体补助办法为: 被录取教师的学费由市教育局负担 8000 元, 教师所在县(市、 区)教育局负担 4000 元(市教育局直属、 市属事业各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负担),教师个人负担 4000 元。

六、有关要求
(一) 研究生招生的公告、 简章、 专业目 录、 具体报名条件、名流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问题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河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查询。

河南师范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
http://www.htu.cn/yjsxy/2016/0723/c2849a82085/page.htm 。

(二)请考生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教育硕士所对应的
专业领域。

(三) 有关考生在报名、考试、学习的具体事宜,可拨打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李乐,联系电话:0373-3329034。

                                               


                                                                                                    201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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