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郑州市总工会关于对我市特殊职工群体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作者:工会  发布时间:2023-11-18

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切实履行工会组 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聚焦帮助解 决特殊困难职工群体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困难,不断提升 职工生活品质,真正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职工群众的心 坎上。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特殊困难职工群体进行摸底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市本级所属各基层单位职工。

二、特殊职工群体认定条件

1.2018年以来,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六级以上)的职工家 庭;

2.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 险艰苦岗位上一线工作的职工;

3.患职业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4.遭受突发意外、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患重大疾 病等出现生活困难的职工;

5.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 对困难的职工。

第2-5项申报人员需满足(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 出)÷12÷家庭共同人口≤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500 元 )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送温暖慰问申请登记表(纸质版)、送温暖慰问申请汇总 表(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如配偶、子女户 口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4.本人及家庭成员2022年11月份至今工资证明或银行卡流 水单据(需加章),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按照郑州 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计算,年龄超过60岁的男性成员和年 龄超过50岁的女性成员无退休金和未就业的,不再提供收入证 明,家庭成员中子女未满16岁的无需提供收入证明,子女属于全 日制在读的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5.对应认定条件第1项,需提供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证明; 对应认定条件第2项,需单位提供职工长期在相关一线工作的证 明;对应认定条件第3项,需提供丧失劳动力证明;对应认定条件第4项,需提供遭受意外、医疗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等;对应 认定条件第5项,需单位提供关停并转或工资停发、减发的相关

证 明 。

6.2022年11月至今因困支出的相关材料(子女上学、本人及 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含慢性病门诊)等)。

四、报送时间

2023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将需要提交的资料报送市困难职 工帮扶中心。

联系人,李培培    联系电话,67883277



附件:1.送温暖慰问申请登记表 2.送温暖慰问申请汇总表



郑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送温暖慰问申请登记表

职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年度可 支配收入


因困 支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致困原因





家庭成员 情况及收入


基层工会意见








经办人签字:

签     章

年      月  日

上级工会意见








经办人签字:

签     章

年      月  日

帮扶中心意见








经办人签字: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送温暖慰问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联    


序号

职工姓名

性别

工会会员卡号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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