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工作民主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2

为尊重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民主权利使人人对学校管理都有参与权、发言权,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创造融洽、祥和、严肃、活泼、团结、向上的政治氛围,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并完善教代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充分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各级领导成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中、老年教师建立集团指导中心,让他们起到参谋部思想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设性、改革性的建议、措施,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实行校长接待日、学生咨询日、合理化建议日、校长信箱等,以此沟通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改进学校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组织代行其职能。

五、学生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学生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学生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学生会代行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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