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文件

郑州市艺术工程 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25

第三届全体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材料三

 

 

 

 

郑州市艺术工程

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国家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郑州市艺术工程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暨教职工代表40名。

三、根据全总《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委员候选人为8名。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暨教职工代表40名。

四、选举时,选票分发填写统计。

五、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六、选票上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各位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七、填写选票时,同意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大会应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暨教职工代表以处(室、组)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由大会征得多数代表的同意,不再进行选举。

三、在选举过程中,如发生本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本办法由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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