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实训处  发布时间:2016-03-10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训室是实践教学和培训的重要场所,实训安全是实训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训室安全教学和培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一、所有在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每一个实训室。实训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实训指导教师是第二责任人。

三、切实保证基本的实训室安全条件和设施,配有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等;电线、电器、机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上报,然后进行更换。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实训室使用与本专业教学无关的大型用电器,扎染实训室的电磁炉使用过后应及时拔掉插座。

四、 进入实训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基地有关规章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实训室的指导教师为安全责任人。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学生在上实训课或组织实践操作时要服从指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实训指导教师下班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一旦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不准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非实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

六、落实防盗措施。实训机器和设备责任到人,对于损害和盗窃实训设备的实训人员,根据情况酌情赔偿,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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