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文件
郑教结资〔2014〕15号
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
关于报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依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报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教资〔2014〕82号)要求,现将我市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档案报送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要参照省通知要求(详见省通知附件1)整理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并在11月27日上午将上交国家开发银行的纸质合同上报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教育局办公楼208会议室),经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将纸质档案上交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
二、关于空白合同使用情况的处理
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在12月10日前要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在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如实登记正常使用合同、留存空白合同及作废合同的数量(在贷中管理-空白合同使用模块登记);剩余空白合同妥善保管留待下一年继续使用;并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编号顺序填写《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使用清册》(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报省资助中心。对于空白合同保管和使用混乱,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空白合同丢失、被盗及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关于作废合同的处理
在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联合下发公告后,各县(市、区)资助中心方可对作废合同进行销毁,销毁时应两人监销并在《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错误作废合同销毁清单》(附件3)上签字,一份存档,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18日之前上交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报省资助中心。
附件: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报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4年11月24日
(联系人:张兴华 电话:67962951)
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印发
附件:
豫教资〔2014〕82号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报送等有关事宜的 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教资助〔2013〕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报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报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的报送
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要参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整理教程(详见附件1)整理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并在11月28日之前将上交国家开发银行的纸质合同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要在12月3日之前汇总所属县资助中心上交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的纸质档案,并统一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省直管县(市)直接报送省资助中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使用情况
各县资助中心在12月10日前要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在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如实登记正常使用合同、留存空白合同及作废合同的数量(在贷中管理-空白合同使用模块登记);剩余空白合同妥善保管留待下一年继续使用;并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编号顺序填写《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使用清册》(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辖市学生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汇总后报省资助中心。省直管县(市)直接上报省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联合下发公告后,县资助中心方可对作废合同进行销毁,销毁时应两人监销并在《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错误作废合同销毁清单》(附件3)上签字,一份存档,一份加盖公章后在2014年12月20日之前上交省资助中心。对于空白合同保管和使用混乱,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空白合同丢失、被盗及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2013年剩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空白合同的处理
对于2013年剩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空白合同,各县资助中心参照2014年度的作废合同的操作流程处理,并单独填写附件2和附件3。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盒领取
根据各县资助中心意愿,经与开行协商,对于县级资助中心留存的档案也统一使用开行所印制的档案盒。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报送纸质合同的时候到省资助中心领取。
联系人:徐晓伟电话:0371-65798539邮编:450018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正光路行署国际广场E座309室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纸质档案整理教程
2、《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使用清册》
3、《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错误作废合同销毁清单》
2014年11月18日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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