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普通高(完)中,市管各民办高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发放,按照政策要求和我市工作整体部署,郑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2014-2015学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
所有学生享受资助时必须具有正式学籍,并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有效期内的低保、低收入证或乡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二)资助档案管理
1.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评审材料和公示材料。
2.考取高校入学资助项目
受助学生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签领表。
3.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
受助学生的申请表、低保或低收入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审批表和资金发放表。
以上资助档案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分类保存。
(三)其他方面
1.机构及制度建设
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制定了本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校内资助情况
学校足额提取事业收入的4-6%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宣传与育人
学校是否通过多种途径对高中资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资助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二、时间安排
5月20日—5月24日,学校自查自纠阶段。
5月25日—6月5日,检查验收阶段(采取抽查方式,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一)由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牵头成立工作检查组,对部分市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二)县(市、区)学校由同级资助管理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开展。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支兴通 联系电话:67962953)
版权所有: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豫ICP备11016641号-3
招生电话:0371-66296595 13253399886 校办电话:0371-66968309
学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同庆里59号|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豫英路1号 邮编:450000 旧版网站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