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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4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普通高(完)中,市管各民办高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发放,按照政策要求和我市工作整体部署,郑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2014-2015学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

所有学生享受资助时必须具有正式学籍,并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有效期内的低保、低收入证或乡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二)资助档案管理

1.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评审材料和公示材料。

2.考取高校入学资助项目

受助学生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签领表。

3.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

受助学生的申请表、低保或低收入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审批表和资金发放表。

以上资助档案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分类保存。

(三)其他方面

1.机构及制度建设

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制定了本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校内资助情况

学校足额提取事业收入的4-6%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宣传与育人

学校是否通过多种途径对高中资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资助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二、时间安排

520日—524日,学校自查自纠阶段。

525日—65日,检查验收阶段(采取抽查方式,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一)由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牵头成立工作检查组,对部分市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二)县(市、区)学校由同级资助管理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开展。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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